這篇證道辭是大衛.瑞德(David H.C. Read)於1986.9.21.在麥迪遜街長老教會宣講。
經文: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約翰福音第一章第11節
讀經: 創世紀第一章第27-31節; 歌林多前書第六章第12-20節; 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第13-21節
我們為何在這裡? 是甚麼把混雜的這一群人於此時此地匯聚在一起?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那麼多的事能做,在公園漫步,在家中徘徊,檢視電視銀幕上的樣品,或者只是把紐約時報蓋著頭躺在床上。所以,究竟是甚麼把我們帶來這裡? 在這個城市和這個年代,我們能把以前所給的譏誚答案打個折扣--它是受尊敬公民的一個標誌,假如你不是定期去教堂禮拜的人,鄰居將會斜眼看你。現今的紐約則有許多其他團體可以加入,甚至帶給你聲望和名譽,而你的鄰居(假如你知道他們是誰的話),不論你是否上教堂都不會口出惡言。
我相信我們絕大多數人之所以在這裡,是因為我們屬於或想要屬於一個相信神並據以嘗試付諸行動的團體,而一個充滿活力的教會所代表的就是一個可以產生作用的對神的信仰。民調告訴我們,只是做為一個美國公民就意謂他屬於一個相信神的團體,約95%回答他們是這樣,但這能意謂甚麼都是或甚麼都不是,它和我們所生活幾乎已經完全世俗化的社會難以相符。所謂一個可以產生作用的對神的信仰,就基督教和猶太傳統而言,意指神在我們一切所思和所做中是一個真實因素,我們尋求和他有一種親密的和個人的關係,如同和我們最親愛的朋友所具有的關係。總之,它意指在所有歸屬圈中--屬於這個國家,屬於一個家庭、一個朋友圈、一個俱樂部或一個社區--我們發現屬於神是最強有力的真理,宛如這個奧秘生命旅程中的北極星,這樣一種信念不可避免地將改變我們如何去面對生活中所有的重大選擇,以及對死亡的終極疑問。
心理學家曾說人類最強有力的兩種本能是宗教和性,這也許說明一個事實,當宗教失去了對社會的掌握,性常會取而代之成為統治的神。幾天前,當我正在思考這篇證道辭,隨手打開電視,你們也許會說這是個壞習慣,但這回我卻得到報償,當時小說家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正在為他最近出版的書進行訪談,恰巧被問到如何調和他小說中強烈的宗教主題和對性的坦率處理,他的回答顯示在他看來兩者沒有不一致。對一位坦承是基督徒且定期去教堂禮拜的人而言,他認為這兩種重大的本能不必然處於對立,而只要是與人深切有關的任何事總是和我們屬於神的深刻感覺有所關聯。他一時衝動之下輕浮的脫口而出:“人們去教會是因為他們想要永遠活著,而他們上床則因為他們想要感覺那像甚麼。”當我能讓這樣的評論逐漸被完全理解之後,我感到很想聽厄普代克的一篇證道辭以擴大今天上午我的主題。總之,一個人之所以願意將自己融入一個用我們的心靈和所有去愛主--我們的神,以及愛我們的鄰居如己,並視為最重要之事的團體,其真實理由乃是對屬於神有那種能產生作用且囊括一切的感知及領悟。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這幾個字對定期去教堂禮拜的人是很熟悉的,它們來自約翰福音的開場白,那是一首永遠令人震撼的、啟發的、迷惑的詩,假如我問一位對它熟悉的人,“祂到自己的地方來。”這幾個字指的是甚麼,回答可能是: “它意謂耶穌生來是猶太人,”或他的信息是直接對猶太人民,或者可能像某些現代版本直譯為“他來到自己的國家。”但是由這幾個字的上下文,揭示作者不是在談歷史的耶穌: 最戲劇化的字語--“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出現在稍後的段落,他是在說“道(the Word)”--意指神對人類表明祂自己,神和祂的人類家庭在溝通,他也是在說神呼召從天父家走失的偉大人類家庭。對他而言,道成肉身(Incarnation)是神彰顯父母愛的至高行為,而從歷史的初始以迄現在這時刻,神到自己的地方來,我們每一個人--美國人、法國人、德國人、俄國人、非洲人、中國人,富裕的或飢餓的人、文明的或不文明的人、健康的或失能的人、信教者或不信教者,都屬於祂。
這是一個基督徒教會的基本信仰之一,這個信仰把有活力的教會成員,與所有自覺或不自覺地拒絕該宣告的人之間標出一條界線,也把提倡另一種生活之目的、另一種有關生命意義(或缺乏意義)之信念的教會團體,與看似已經主宰我們所生活社會的群體之間畫出一道界線。現在該我們來思考這樣一個可以產生作用的信仰之意涵是甚麼,“祂到自己的地方來”--假如你現在聽見永生之神的宣告,假如你現在也成為約翰福音開場白中字語
“接待祂”的那些人之中的一位,則我們準備就緒,要對“我們屬於神”是一個可以產生作用的信仰來做詮釋。
聖經中的男女,其等以信徒在歷史上留下他們印記的人物,以及那些以行動展現信仰的實例並在當今影響我們的人,都從我們屬於神這個事實得到很大的結論。對他們而言,這不是藏在心底下的一個理論--“是的; 當然,終究祂是老闆。”而是一個每天都會產生作用的信仰,就是說: 由於我屬於神,因此無論任何事,舉凡我的憂慮、我的痛苦、我的恐懼、我的孤獨或沮喪感覺、可能發生在我身上最糟糕的災難、甚至死亡本身,都不能把我從祂的愛分開,聖經最偉大的影像遂栩栩如生地活了過來: 祂是我們的磐石,我們的避難所和力量,我們堅固的山寨,我們當然的根基,祂是萬有最終的主,在我們下方是祂永恆的手臂。耶穌降臨到這個和人及神都疏離的、並令我們極為害怕的地獄,依著這個可以產生作用的信仰,沒有任何事可以打斷他和永恆之愛的緊密聯結,“父啊! 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這是他在世上最後的話語,而當他再次顯現,就給予門徒在所有時刻都可共享這個保證,他們知道他說以下的話是意指甚麼:“我賜給他們永生; 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他們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裏把他們奪去。”
這個可以產生作用的信仰能夠很簡單地表述為:
接受我們屬於神乃意指有這麼一個點,越過它之後,我們能不被打敗--一個永恆之愛的堅固磐石。
屬於神是一個定足在靈魂深處的信仰,並開始型塑我們生活的方向,但是還有更多須加思考的。我們不只是在談論稱為靈魂的神祕自我,我們不是看不見的天使精靈(angel-spirits),而是把衣服穿在身體上的人,像動物一樣,有著確定的、複雜的軀體,而且無從逃避它們,雖然在夢中和禱告中或能超越它們。不過,要說服人們有關宗教這個屬於神的事業,不但和我們的靈魂,也和這些軀體有關,卻已經變得困難,聖經述及軀體其實遠比靈魂為多。一個崇拜的會眾是一個神奇的軀體的集合,但並不能夠轉化成為無形精靈的某種隱形艦隊,因此,當我內心深處意識到我屬於神,則應該明白我的軀體也同樣屬於神,它是神所賜的一個禮物,我是受祂的託付而持有,像這樣一種可以產生作用的信仰將具有實用性的結果。
我們從保羅給歌林多教會的信中所聽到的片段,可知他曾處理我們對待軀體的一個面向。哥林多以完全的性許可證而著名,它是一個龐大的四十二街,而保羅發現那裏有一些年輕基督徒將他有關神的恩典和免於律法約束的福音加以曲解,誤認為只要他們的靈魂被拯救,就能夠對軀體做出任何他們喜歡的事。因此,他對歌林多放蕩的跳床者發出雷鳴般的譴責,“甚麼?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 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 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他說,你的軀體不是你自己的,它屬於神,你是以神的禮物的管家身分對它負起責任,這句話所具有的意涵遠超過保羅在此前所說的重點。假如我們屬於神包括我們的軀體,則我們有責任尊重它們,這並非向當下盛行的疑病症(hypochondria)讓步,但至少我們對這些軀體虧欠足夠的關心,俾使它們得以保持改善,如同好管家對這個神的禮物所該做的。
當談論有關管家的基督教教義,我們所意指的要比金錢的使用更為廣泛,而當人們開始認識到這二字代表募捐的教會暗語時,他們就被引向不去關注它。金錢和擁有的財物於此際確實會進入畫面,但這只是因為在屬於神的生活中它們是密不可分的部分,根本的信念則是保羅所說: “你們不是自己的人”這句話的意涵。福音的大能和榮耀--以及喜樂--不但在於保證因為我們屬於神,因此我們有一個安全網能不被打敗,而且在於發現我們的所有--軀體、房屋、才能、抱負、銀行帳戶等--都屬於神,我們只是受到託付而持有,當這變成真實的信仰,一個新的且令人滿意的動力會在我們的生活中產生作用。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甚麼叫做我們真的是:“屬於祂(his own)”,這是任何一個人生命中可能要做的關鍵決定:
認識到我們是“屬於祂”而不是“我們自己(our own)”去做我們所喜歡的事,這就是所謂接受他這位永生的、給予的、慈愛的神的真諦所在。對所有接受祂的人,這唯一的神(the One)以耶穌基督變成我們中的一位,他賜與[我們]權柄變成神的子女,而接受祂意謂只要說: “是的,主,我不是我自己,我屬於你,拿去我所有的。”
現在這事變的像陽光一樣清楚,一個有著這種可以產生作用的信仰的基督徒團體,勢必會想將這個發現同我們所有的鄰居分享。對我們而言,福音主義並不是企圖將其他人都洗腦為長老教會的成員,它是欣然邀請所有感到迷失或孤單的人,一同來分享基督所給予我們的,請和我一起歡欣! “祂到自己的地方來。” “屬於祂”並不只限於一個神聖俱樂部的成員,“屬於祂”是含括全體的人類家庭,但我們所在的世界卻有太多的人並不知曉,我們是否該告訴他們--以我們的所言、所行,以及我們真實的自己?
禱告: 主,我們是你的,請幫助我們明瞭它,在我們心的深處明瞭它,進而付諸行動,奉基督我們的主之名。阿們。
(全文譯自John McTavish所編Preacher, David H.C. Read’s Sermons at Madison Avenue Presbyterian
Church一書,第20~23頁,2017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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