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證道辭是大衛.瑞德(David H.C. Read)於1989.3.26.復活節在麥迪遜街長老教會宣講。
經文: “掃羅! 掃羅! 為什麼逼迫我? 你用腳踢刺是難的! ” 使徒行傳第二十六章第14節
讀經: 使徒行傳第二十六章第12-18節; 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第55節-第二十四章第11節
任何人開始疑惑這段經文在地上--或天上--同復活節有何關係之前,可以容我插幾句話做一純個人的感言嗎?
在準備這篇證道辭時,若假裝自己腦海中從未浮現這將是我在這教會擔任牧師所宣講的最後一篇復活節證道辭,是有悖常理的,自從1956年當我宣講第一篇證道辭以來,我感到喜樂能在這裡宣講教會每年必須提供的最重要訊息復活節證道辭達三十二次。(如果任何一位數學家想要糾正我說是三十三次,讓我提醒你們1981年我是在澳大利亞。) 我十分感激能和這裏忠實的會眾及其他朋友如此長久地共同分享這個慶典,並祝望你們大家來年的每一個復活節快樂。就這個重大的主題而言,重要的是訊息本身而非傳送訊息的人,而這位訊息傳送者只要得以維持他的聲音,就會希望繼續不斷地宣達這個訊息。不再懷舊了,我希望你們同意今天早上我們在此相聚不是為了慶賀大衛.瑞德(David Read)退休而是耶穌基督復活。
有時候一位牧師會被問到: “你如何可能對有關像復活節這樣一個熟悉的主題年復一年地發現有新事物可說?” 答案應該是 “沒有問題。” 首先,聖經牧師有整個新約(New Testament)可以徜徉其中以發現一段經文及一個主題,因為假若身為使徒的作者不相信耶穌死後復活,則新約任何一頁都不會被寫出來。他們有些人如彼得(Peter)、雅各(James)、約翰(John)親眼見證這事件;其他人如保羅(Paul)及啟示錄(Revelation)作者則發現自己遇見知道他們名字的永生的主: “掃羅! 掃羅! 為什麼逼迫我?”
“我一看見,” 我們在啟示錄讀到,“就仆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祂用右手按著我,說: ‘不要懼怕! 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後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
所以永生基督透過新約的篇章而顯現,新約復有舊約(Old Testament)支持,否則我們不能夠全然了解,而我們也聽聞到福音(Gospel)--這是好消息(Good News)--對各類男女以及他們生活的不同社會及文化所造成的影響。基督徒持續不斷地紀念這個人從死裡復活的奇蹟,和我們在當前紀念美國或法國革命英雄是不一樣的,信徒慶祝復活節是面對一位永生的主在今年對我們所說的某些事情,尤其當歷史的步調加速,這些事情有可能不同於在1988或1987年對我們所說的,而對我們中的某些人,也不同於在1920年所說的。
當我思考我們所生活的時代,一段相當奇特的經文在我耳中迴響,它來自迫害基督徒的掃羅(Saul)突然轉化為基督熱情門徒的保羅,並啟動對外邦人(Gentiles)的偉大宣教任務這個故事,而我們都是受惠者。保羅說到有一次他在亞基帕王(king Herod Agrippa)及其姐百尼基氏(Bernice)、總督腓力斯(Felix)等人面前進行辯解的故事,那個場合甚至較諸參議院聽證會更為嚴肅及令人印象深刻。這些高層人物列陣想要聽保羅述說似乎顯得奇怪,但是路加(Luke)曾以他實話實說的方式告訴我們: “腓力斯和他夫人猶太的女子土西拉(Drusilla),一同來到,就叫了保羅來,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 所以保羅勇敢且尊嚴地說出他的故事,“王啊! 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比日頭還亮,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語向我說: ‘掃羅! 掃羅! 為什麼逼迫我? 你用腳踢刺是難的!’”
當我們皈依基督並沒有我們所設想大家都該有像這樣改變信仰的標準模式,在新約中描述的每一個同永生基督的相遇都是不一樣的,而且是高度個人化的,現今他對你們說--則是用你們的語言,但這一回當我再度聽到保羅的記述,讓我感到震驚的是這個字語: “刺棒(Goad)”。
根據一部最新的字典,一根刺棒是指 “一根棍棒的末端是尖的或通電的,以便驅趕牛隻等;一根刺(prod)。” 我開始思考現今我們有多少人當設想和永生基督相遇時會用這個圖像。一個最新的蓋洛普民調告訴我們,當被直接問到: “你是否已對耶穌基督做了承諾?” 出人意外地有高達66%的美國民眾回答是,你們認為他們中有多少人會描述這個承諾像是經歷一根刺棒的戳扎、遇到一個意外的電擊或感到某種刺? 在我們現今的時代,我們是否更可能是用被吸引、得勝、被安慰、在充滿危險及困惑的日子抓住一根拐杖做為依靠等字語來說明?
我們都聽過如此這般地指責宗教是當我們遇到麻煩得以倚靠的一根拐杖、當我們感到沮喪時的一種慰藉,而假若它是正確的宗教,則確是如此。我的前任喬治.布特里克(George Buttrick)過去在這裏常說牧師的工作就是安慰遭受痛苦的人,隨而他會繼續說它也使舒適的人感受痛苦--這就是刺棒進來之處。但是在我說這個之前,讓我聲明我相信復活節訊息是絕對肯定地會帶給所有憂慮死後是甚麼樣的人以極大的安慰--基督就是這樣做;或者無論人類故事的結局是光明或黑暗--那裏將沒有夜晚;或者無論最後是罪惡或恩典得勝--恩典總將會在。英國國教祈禱書(Anglican Prayerbook)中基督邀請我們來到聖餐桌(Table of Holy Communion)的話語被稱做 “安慰的話語(comfortable words)”,當然,在詹姆斯王版本聖經(King James Bible)中,“安慰(comfortable)”是一個強烈的字語,著重在 “堡壘的強固及保護(fort)”,亦即信仰的堡壘。但是字語就這樣,再聽保羅所說的: “願頌讚歸與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神,就是發慈悲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祂就安慰我們,叫我們能用神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遭各樣患難的人。” 假若你們喜歡的話,可以稱這個就是一根拐杖,但是唯一真正的問題則是它究竟是一個現實(reality)抑或只是一個假像(illusion)。在這個課題上,我們必須下決心做個決定,至於我則是寧願喜好和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及德雷莎修女(Mother
Theresa)作伴甚於羅素(Bertrand Russell)及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
當復活節訊息的喜樂在這個日子從教會溢出流向尚未承諾者及尚未信靠者,我不會對任何人吝惜他們或許在復活節歌曲及古老熟悉故事中所發現的安慰,但是我想要我們全體再次來思考刺棒,而且或許去感受刺。當我們邀請人們親自向基督許下承諾,這意謂甚麼? 它很容易聽起來像是得以迅速搞定他們所有困難的一種給予(offer),但是我們在新約所讀到同基督相遇並不是像這樣的,他不是以帶著所有答案及笑容的救主面貌出現,他對保羅肯定不是這樣,他聽到的聲音不是在說: “你在這裏;來走我的路: 我有成功的秘密。” 而是說,“你用腳踢刺是難的。” 基督在大馬色路(Damascus Road)上遇到保羅不只是突如其來地出現,他已經刺他好幾個月,而保羅則一直在抗拒,正如同我們所做的一樣,當我們明白對基督的承諾是遠甚於來自保惠師(Comforter)的擁抱或一根拐杖的及時給予。而直言不諱的事實則是我們並非全都會體認到這樣相遇的想法是簡單且吸引人的,我們中的每一位,不管怎樣承諾,都會有寧願避開復活基督的刺那樣的已知時刻。
最近我從一位信徒所收到的一封信中,有這樣的告解令我感到駭異: “我知道有一部分的我喜歡神不存在,因為他存在的這種想法是如此可怕,耶穌使我感到害怕幾無盡頭,而且我猜想一個 ‘親近的相遇’ 將會是災難性的。”
其實這是和基督相遇中的一個元素,只是我們現今已不多聽到,但它一直就在福音故事中。例如彼得的故事,有一天當他在加利利湖(Lake of Galilee)上被耶穌的神祕及威嚴所震攝而呼喊: “主啊! 離開我,我是個罪人。” 然後有眾男女在耶穌被釘十字架後首先又看到他復活的這些故事,他們感受到驚駭,馬可福音的原本結局確實是 “他們害怕。” 只是後來他們方才能夠聽到真實的保惠師的聲音: “你們可以放心,我已經勝了世界。”
當我回想自己和永生基督的相遇,尤其是處於危機的時刻,我感謝救援的手引導我度過危機,甚至就像是他在面對並通過它。而我思及復活節服事(Easter service),當永生基督是如此真實及接近,我會永永遠遠地歌唱哈利路亞合唱(Hallelujah Chorus),假若這不是真的,我怎麼能夠持續不斷地宣講它? 但是,回顧過去,我也同等地感謝刺棒(帶有或者沒帶有電擊)。
例如,和基督的一次親密相遇經常引發出一個人該有的生活方向問題,刺就來了: 我生活的主要動機真的是在實踐神的旨意,全心全意全力地愛他及我的鄰居如自己嗎? 或者有某些其它目標、某些其它動機試圖取而代之嗎? 有些時候不問這等問題是舒服多了,它會攪亂我的計畫。
然後當我們再次傾聽耶穌要求我們的那種生活,例如山上寶訓(Sermon on the Mount)所言,真正令人痛苦的刺就來了,那是很不舒服的。我們不喜歡我們的寧靜被我們鄰居的需求打擾過多,不是嗎? 或是被建議我們為社會不公正及腐敗做更多的戰鬥,或是被做為門徒所需要的那種紀律,我極有可能去踢那刺我花較多時間在禱告、較多金錢在基督教會工作上的刺棒。是的,永生基督是道路、真理及生命,我被說服並感到安慰,在每一時刻都能夠在某種程度上做到順從,所以如同保羅,我也能夠深深地說,“我活著就是基督” 甚而加上 “我死了就有益處。” 但是我需要那些刺。
然後永生基督的刺從另一個方向對著我而來,做為門徒是沒有所謂退休。當然,我們大家都會面臨從我們正常工作崗位退下來的時刻,而這可能會是一種誘惑,使我們坐到後面讓世界自行撩落而去,這時我們應該會感覺到那根刺,因為對我們來說,無論是十歲或一百歲,基督都是永生的,而這裏有著做為基督徒的程式: “使我認識基督,曉得祂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裏復活。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裏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全文譯自John
McTavish所編Preacher, David H.C. Read’s Sermons at Madison Avenue Presbyterian
Church一書,第202~205頁,2017年出版)